風險管理委員會組成及運作

本公司積極推動並落實風險管理機制,於民國112年8月8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,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其人數不少於三人,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,且有一名以上成員具備本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。

 

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並對董事會負責,其主要職責如下:

  1. 審視風險管理政策。
  2. 審視風險管理架構之妥適性。
  3. 審視重大風險管理策略,包含風險胃納或容忍度。
  4. 審視重大風險議題之管理報告並督導改善機制。
  5.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。

 

本屆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三名,其中二名為獨立董事。三名委員皆具有20年以上相關之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資歷,其學經歷及風險管理之專業能力,如下:

 

職稱姓名學經歷專業能力
召集人 董   事

謝東富

國立交通大學電機 博士

華晶科技(股)公司 副總經理

光寶科技(股)公司 副總經理

系統電子工業(股)公司 總經理

產業、業務、採購、國際市場、經營及公司治理等。
委員 獨立董事

林  寬  照

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 碩士

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

財務、會計及產業、經營公司治理等。
委員 獨立董事

魏  哲  楨

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 學士

台壽保證券投資信託(股)公司 董事長

金鼎投資顧問(股)公司 董事長

金鼎綜合證券 (股)公司 總經理

證券、財務、會計、經營、及公司治理等。

 

依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,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委員會之成員因故解任,致人數不足三人時,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。

 

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,112年度風險管理委員會共召開1次會議,各委員出席情形如下:

 

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
召集人 謝東富 1 0 100%
委員 林寬照 1 0 100%
委員 魏哲楨 1 0 100%

 

112年度會議決議情形:

 

開會日期議案內容

112/11/06
第一屆第一次

  1. 112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。
  2. 112年度資訊安全管理情形。
  3. 112年度誠信經營管理情形。
  4. 112年度法務風險及智慧財產管理情形。

 

上述各議案皆經出席委員一致通過,且未有任何委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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